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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辦財物贈與公證?
發布日期:2012-11-02 點擊:6538
贈與,是指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物無償地給予受贈人的行為。在這里,贈送自己財物的稱為贈與人,接受他人贈送財產的人為受贈人。贈與行為,分增于人自己表示將自己的財物送給他人或受贈人自己表示接受他人送給自己財物的單方法律行為和贈與人同受贈人以贈與合同的形式,以一方表示贈與,另一方表示受贈的雙方法律行為。
贈與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根據贈與人和受贈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贈與人的贈與行為和受贈人的受贈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當事人申辦贈與公證,首先,要求贈與的財物必須是贈與人合法擁有所有權的財物,公民不能將他人的或國家的財物用來贈與(如公有房屋),法人則無權將國家授權其經營管理的國有資產用來贈與。其次,要求贈與行為必須合法,如假借贈與名義實施行賄、索賄、逃避國家稅收等行為都是違法的。再次,要求贈與人贈與財物是自己自愿的贈與,被脅迫違背贈與人意愿的贈與行為是無效的。最后,贈與財物如屬于共有財物,則共有人均應一致表示贈與。
贈與公證,由贈與人戶籍所在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受贈公證,由受贈人戶籍所在地或受贈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贈與合同公證,由贈與人與受贈人一方的戶籍地或合同簽訂地的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申辦這類公證時,贈與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贈與,受贈人則允許他人代為表示受贈。
申辦贈與、受贈及贈與合同公證時,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材料:
⑴贈與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如贈與人系夫妻關系還應提交結婚證。
⑵贈與財物的所有權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記名股票等)。
⑶受贈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委托他人代理受贈時,還應提交受贈人的委托書及代理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⑷如屬法人的贈與(限帶有公益性的贈與,如捐資助學、捐資助教、捐資幫困等),除向公證處提交法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外,還應提交贈與財物來源的證明,贈與人與受贈人間訂立的贈與合同草稿。
辦理贈與公證,當事人應當明確的是,贈與必須是無償的,但是可以附一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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